问题 | 收养多少周岁的需征求收养人的同意 |
释义 | 收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按照中国现行的收养法,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即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除了收养人和送养人的意见一致外,同时还必须征求该被收养人的意见,被收养人同意后,可以建立收养关系; 如果被收养人不同意被送养,则不能建立收养关系。需要征得孩子同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被收养人同意后,可以建立收养关系;如果被收养人不同意被送养,则不能建立收养关系。收养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