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关系断绝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释义 | 家庭关系断绝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断绝的是哪种关系。如果断绝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断绝的是收养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法律分析 一、关于家庭关系断绝书的法律效力 家庭关系断绝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断绝的是哪种关系。如果断绝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断绝的是收养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断绝父子关系能分到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原则是不能否定儿子的继承权,但因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断绝关系的,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三、法律上有断绝亲子关系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所以是无法断绝的,但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家庭关系断绝书对子女财产继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上。根据该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关系断绝书可能会对子女的财产继承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如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已经断绝,那么子女在继承其父母遗产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以便确认其继承权。此外,如果父母在家庭关系断绝书中约定了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这些规定也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财产继承。 因此,在处理家庭关系断绝书时,应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父母也应该在家庭关系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以免发生家庭关系断绝的情况。 结语 家庭关系断绝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断绝的是哪种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断绝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断绝的是收养关系,那么这种断绝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原则是不能否定儿子的继承权,但因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断绝关系的,不能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