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抵押强制执行公证快吗 |
释义 | 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步骤包括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准备贷款资料、面签、卷宗和审批、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签署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出具他项权利证、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银行划拨贷款、借款人还本付息。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可以保障出借方在民间借贷中的利益,避免出借方成为被告,并保障出借方在借款人逾期或者想提前收回借款时的利益。同时,强制执行公证也可以避免出借方滥用委托售房等行为。 法律分析 快。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步骤如下: 1.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 2. 准备贷款所需资料; 3. 前往银行进行面签; 4. 银行进行卷宗和审批; 5. 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 6. 到建委办理抵押登记; 7. 建委出具他项权利证; 8. 根据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 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账户中; 10.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规定还本付息。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简介 委托和强制执行多用于民间借贷中出借方为保障顺利收款而采取的措施。委托即授权,初衷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时间或地点不方便的情况下授权信任的人帮忙处理自己的相关事宜,但现在多被借贷公司收款和房屋中介避税而滥用。委托售房,简而言之,在你不到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凭委托书直接出售你的房屋并代收房款。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受托人在何种情况下出售房屋?售价是否合理?多余售房款如何要回?对于出借人而言,对方一旦逾期或者想提前收回借款,直接去房地局操作就行了,方便快捷且有利润空间可操作,此刻借款人完全是刀俎下的鱼肉。强制执行公证,是在借款的时候在公证员面前就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先小人后君子,提前约定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该证书一旦出具,可以避开法院的诉讼程序,直接向执行庭递交,强制执行抵押财产。在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过程中,出借方要提供已经全额支付借款且说明借款人违约未还款的事实,为了避免一方之言,公证机构在出具执行证书前也会向出借方或者担保人核实相关情况。就算出具执行证书,整个执行程序也是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变卖,一般不会出现以不合理的低价贱卖的情况。故强制执行公证既为出借方节省诉讼时间和金钱,也为借款方和担保方提供合理的保障。目前来说,业内关于同时做两种公证存在不同的意见,一方认为只要是依当事人提出申请且将委托书中关于出售价格等相关问题予以完善,就能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双方既然办理了借款合同公证,就说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此时再办理售房委托公证,有流质条款之嫌疑,再者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并不是想出售该房屋,该委托书并非真实意愿表示。 拓展延伸 房屋抵押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在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时,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抵押物的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抵押权人提供具体的强制执行公证服务。 强制执行公证具有以下特点: 1. 程序公正:强制执行公证程序由公证处依法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执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2. 手续简单:相对于司法程序,强制执行公证的手续较为简便,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 效率高:公证处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确保抵押权人能够尽快实现强制执行。 4. 权威性:强制执行公证是由依法设立的公证处出具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予以遵守。 总之,在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公证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公证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抵押权人提供具体的公证服务,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应予以遵守。 结语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或委托强制执行公证时,请务必谨慎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避免被滥用或不当操作。强制执行公证可以保障出借方和借款方的权益,但同时也需要谨慎操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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