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往往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辩护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辩护: 1. 举证证明:辩护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如提供其他证据证明鉴定人缺乏专业能力、鉴定过程不规范等。 2. 反驳鉴定结论:辩护人可以通过引用其他专家的鉴定结论等方法,反驳检方提出的鉴定结论,证明其不可信。 3. 指出程序不当:如果鉴定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的情况,如证据缺失、程序违法等,辩护人可以指出这些问题,从程序上质疑鉴定结论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辩论,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提出反对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证明材料,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二十五条: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鉴定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鉴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