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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房鉴定标准的权威解读
释义
    危房鉴定标准是对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危险的房屋进行评估,包括整幢和局部危房。危险构件已达到承载极限,不能继续使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种所有制的房屋,定义了危险房屋为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法律分析
    危房鉴定标准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法律客观: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拓展延伸
    危房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流程
    危房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流程是指对于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和判定的一套准则和操作步骤。该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房屋,包括民用住宅、商业建筑等。在进行鉴定时,需要考虑建筑结构、安全设施、使用年限等多个因素。实施流程包括收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技术分析、报告编制等环节。通过严格遵循标准和流程,可以准确评估房屋的安全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鉴定工作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或资深的建筑专家来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结语
    危房鉴定标准是对房屋进行评估和判定的准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房屋。通过严格遵循标准和流程,可以准确评估房屋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工作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或资深的建筑专家来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我们应当重视危房鉴定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房屋,确保人民的居住和使用安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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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4: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