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军人军属遇到困难的,部队的保卫部门可以负责处置知军民纠纷、家属维权等事项。如果有权益受侵害等涉法问题或者家庭困难,遇到变故等难题的,让连队打报告,将情况递送到保卫部门,他们会协助处置的,一般的话是以部队的名义向驻地的武装部、民政局发函版,请求他们协助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政府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