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什么是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二、征收反倾销费的条件 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三、反倾销税征收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相关反倾销措施(见附件)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申请书应包含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将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 如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未按本公告规定提出申请,在反倾销措施终止前商务部也未决定主动进行期终复审,相关反倾销措施将从到期日起终止实施。 四、反倾销税的计算方式 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钱从价计征,盘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钱×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钱从价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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