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钦州办理一手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贷前调查并审批(限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并向申请人反馈 4、受委托银行移送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申请人缴存情况属正常后放款 二、钦州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2、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房价款的政策规定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具体依据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及所购建住房的类型确定。 5、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三、钦州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