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诈骗罪有以下情况的不批捕: (1)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 (一)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二)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