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珠海就业,并在珠海市斗门区内企业参加珠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市外户籍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 补贴标准 补贴按普工每人3000元、技工每人5000元标准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须劳动者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第二次发放须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9个月及以上,按普工每人1000元、技工每人3000元发放剩余部分补贴。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辅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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