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具有如下区别: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要与总公司的汇总计算并缴纳,而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单独核算; 3、其他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