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一般是以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缴20%,个人以月平均工资8%缴费。 2、医疗保险: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缴10%,个人一般按月平均工资缴费2%。 3、工伤保险: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缴0.3~2%,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单位以职工应发的工资待遇为基数缴费缴0.8%,个人不缴。 但各地区社保缴纳比例存在差异,具体以各地区发布的数据为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