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装企业通过什么法律制止商标民事侵权和制止惩罚犯罪活动? |
释义 | 目前,制止商标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为了弥补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或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要由《刑法》、《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来规范。 一、企业字号在先注册商标在后注册还能通过吗 企业字号在先注册商标在后注册商标的申请有可能会通过,但若是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是该商标的申请会被驳回。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二、商标的在先权利有哪些内容 1、在先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与在先注册商标相抵触。在之前的商标中,有两个特殊商标。一种是在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虽然商标没有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可以抵制他人的恶意注册。另一种是驰名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即使未注册,也可以在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或注册,可以直接禁止他人使用。注册在一类的驰名商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他人在不同,不同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其商标,甚至要求损害赔偿。 2、其它在先权利其他在先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和世博会标志权等 3、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妥善审查可能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抵触的在先权利,以免驳回注册申请或者撤销注册商标。商标由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上使用,或者由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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