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旷工处罚标准有三点。具体如下: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其中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年。 扣除员工旷工时的工资,按照天数乘以日工资来计算。另外,如果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做出赔偿。如果员工旷工的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_)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四)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六) 被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