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类院校政审内容:1、学生的个人资料,包括: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经历及表现,以及在工作当中的相关情况;2、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政治作风的进行考量;3、学生的家庭背景,以及家人和亲人政治面貌进行调查,包括:被政审者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情况;4、被政审者的身份背景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还会对被政审人员的人际关系进行考察。并且,还会询问政审人的相关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