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不礼让行人的处罚标准如下: 1、如果行车未礼让行人的话,那么应当对其罚款100元并记3分; 2、如果因未礼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那么罚款200元并记3分。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不管有没有人都应当减速行驶; 3、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处收到处罚决定之间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交通违法简易处理程序如下: 1、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3、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4、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5、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