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承认犯罪事实。不仅对政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对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也能彻底坦白交待。(2)服从法院判决。只有罪犯认识到判刑劳改完全是罪有应得,受到法律的惩处咎由自取时,才能老实接受刑罚,(3)认清犯罪危害。包括认清物质性的损害和非物质性的损害罪当时造成的损害和犯罪留下的后遗症社会和自己家庭造成的损害。(4)深挖犯罪根源。准确找出犯罪原因是由于个人的好恶和思想基础决定的,外因的影响是由于内因的吸收而起作用。(5)老实服法改造。遵守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教,接受改造。不具备这一条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认罪服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