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二)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三)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三)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五)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127;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六)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七)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一、什么是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与自然人名称相对,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 二、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