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事故调查报告、证人证言、医疗证明和单位证明;工伤鉴定书丢失可委托律师查询或复印;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鉴定有效,单位未申请可由劳动者或家属申请,省级社保部门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伤残鉴定都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伤残鉴定都需要的资料如下: 1.职工个人的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一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二是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三是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三、发生工伤后多久鉴定有效 发生工伤后一年内鉴定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家庭要在一年内申请才有效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结语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资料包括:职工个人申请书、受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等。如工伤鉴定书丢失,可以委托律师查询认定书资料,向社保部门复印一份或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工伤发生后一年内进行鉴定有效,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认定,劳动者或其家属需在一年内申请。请注意,省级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保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