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在村委会调解书中需签名确认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村委会在调解本村民事纠纷后,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书需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协议书可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事实、争议事项、责任以及达成的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协议书在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法律分析 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村委会对本村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拓展延伸 签署村委会调解书是否是法律要求? 签署村委会调解书是否是法律要求?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签署村委会调解书通常是一种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16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由当事人自愿签署确认。村委会调解作为一种民事调解方式,其调解结果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签署确认,以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双方在村委会调解书中的签名确认是一项法律要求,旨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村委会对本村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协议书的签署确认是确保调解协议有效性和约束力的法律要求。签署村委会调解书是保障当事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步骤。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二十五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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