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一年能提取几次? |
释义 | 一年内只可以取一次。如果是因为购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用来还房贷,也可以每个季度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关于提取公积金,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是上一年的还贷金额。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一年内不得超过贷款偿还金额。公积金用于住房租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的租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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