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二、公司公积金可以增加住房补贴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需要明确,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不得以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免除,若出现当事人协商以发放住房补贴代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应认定为无效。 三、公积金注意事项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那么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