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
释义 | 一、申贷流程 (一)登录系统 1、学生初次贷款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生源地助学贷款。 2、在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进入到注册的协议页面。 3、点击“同意”按钮。 4、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肃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毕业中学”全称。(参照学校公章的名称)。 5、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的“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当时通知书内容填写;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 6、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点击“下一步”,依次填写完信息。 7、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注册成功。 8、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二、在线申请 1、登录系统,进入首页,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弹出“贷款信息新增”,填写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注:贷款金额为住宿费和学费的总和。最高不能高于8000元,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2、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上交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申请表格必须是从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必填内容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 (A4),不得用手工填写。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 1、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新生、在校生首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注:在校大学生到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盖章,新生到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和毕业学校盖章)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申请表不盖章)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收费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6)村委会社区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等证明。注:1.申请表及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一份。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在校生续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申请表不盖章) (2)在校证明或收费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2、签订合同县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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