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继续传承一户一宅?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宅基地无法继承,包括:农村宅基地已经有偿退出、子女已经丧失村集体成员身份、父母和子女虽然都在农村,但子女因为嫁娶,实际享有宅基地等。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继承一户一宅? 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继承 (1)农村宅基地已经有偿退出的,子女无法再继承 多地试点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就是不需要宅基地的农民,由村集体有偿收回,村集体支付一定对价后,收回宅基地再分配给其他需要的农民,此时已经退出宅基地的,子女当然无法再继承。 (2)子女已经丧失村集体成员身份,可以继承房屋,但是无法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是以村集体成员身份为前提的,如果户口迁出就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身份,虽然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等房屋自然消亡之后,村集体就收回这块宅基地。 (3)父母和子女虽然都在农村,但是子女因为嫁娶,已经享有宅基地的,无法再继承父母宅基地。 在农村,虽然父母和子女都是农村户口,但如果儿子已经申请了一块宅基地,或者女儿因为嫁人,实际享有宅基地的,无法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因为一户一宅是原则,谁都不能突破。 结语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但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同时,如果子女已经丧失村集体成员身份,可以继承房屋,但是无法继承宅基地。子女因为嫁娶而享有宅基地的,也无法再继承父母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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