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带上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预防接种门诊即可办理。无论是否在现居住地接种过疫苗,只要带上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就能在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查验证证明,不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常规辖区接种门诊人员登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以往已接种疫苗信息,根据接种信息开具查验证明。查验证是由专业预防接种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记录进行核查,判断儿童是否已经完成相应年龄阶段对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法律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