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用什么材料 |
释义 |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并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分析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首先,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无论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都可以)。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语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2寸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领结婚证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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