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发多了要退回去吗 |
释义 | 工资发多的,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将多发的工资退回去。 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用人单位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发放足额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小心多发的,多发的部分应当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必须将多发的部分退还给用人单位。劳动者拒绝退还的,用人单位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情况属实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劳动者将多发的工资退还给用人单位,判决书生效后,劳动者逾期未退还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劳动者退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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