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三类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税收优惠问题。根据财税[2014]75号文和国税函[2010]79号文,这些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享受税收优惠。然而,仅以税收处理为基础需要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暂时扣除,这会增加企业的会计处理工作量和繁琐程度。因此,最好同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明确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时,不影响其享受 法律分析 根据财税[2014]75号文,对于三类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且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作为一项税收规定,只能以税收处理为基础,但如果仅以税收处理为基础,则必须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暂时扣除,基于性别差异的会计处理的工作量和繁琐程度将远远大于同步会计处理。事实上,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三种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的前提下,应当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计入当期成本”似乎是会计处理的要求,而且经过会计处理后不会产生会计和税收差异,但问题是这会使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为此,从方便和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最好同时进行“一次计入当期成本”的会计处理,但无论是单纯的涉税处理还是同步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明确说明。为缩短折旧周期或加速折旧,应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财税[2014]75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第64号通知均未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同时进行,或作为预提进行会计处理,给企业带来困惑。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第十二条明确回答了上述困惑:“企业会计处理是否采用加速折旧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优惠政策。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优惠政策时,不需要核算,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加速折旧,企业当期会计折旧额低于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对差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的会计处理。 结语 根据财税[2014]75号文和国税函[2010]79号文,企业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享受税收优惠。但仅以税收处理为基础,会计处理较为繁琐。因此,企业应同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明确说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第64号通知未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同时进行,或作为预提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所得税费用中进行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调整。 法律依据 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08-03)\t第二十条\t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煤炭法(2016-11-07)\t第十七条\t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08-03)\t第六十七条\t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国库应当建立健全相互之间的预算收入对账制度,在预算执行中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的收纳以及库款拨付情况,保证预算收入的征收入库、库款拨付和库存金额准确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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