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草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起草);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蓝图、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要多久 1.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2.明确被分割的财产是夫妻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3.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共有人下落不明的,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共有人死亡的,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6.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7.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二、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