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
释义 |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6、字号查询证明或者上级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公司注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注销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注册公司的工商局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五)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营业执照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补办方式如下: 1、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将执照副本号码写上面,声明作废,然后凭此到当地登记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公司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提供以下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或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4、到时间领取新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