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机动车超速的罚款扣分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的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12分。 一、罚款标准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 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二、扣分标准 1.扣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2.扣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3.扣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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