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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少标的到中院审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第一条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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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