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诉讼终结;原告的继承可以继续参与与财产有关案件的审理,与人身有关的案件不能继承。 一、诉讼中被告死了诉讼就结束了吗 诉讼中被告死了诉讼就结束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起诉时被告人死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起诉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会终止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终止审判,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无罪,法院将宣告被告无罪,如果被告有罪,法院将终止对此案的审理。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会终止审理,比如原告死亡,并且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也会终止诉讼审理。 三、人身损害案件被告死亡如何起诉 对于被告死亡需要分情况加以分析: 1、被告死亡,没有留下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法院会终结诉讼; 2、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继承人表示参加诉讼的,可以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进行的审理对变更后的被告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被告仅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继承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但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将其列为第三人,查清遗产,判决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