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运人应向承运人申报的有关连输内容 |
释义 | 一、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托运人在有的情况下,还应当向承运人表明凭指示的收货人的意思。这主要是针对在海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在交付货物进行运输时,还没有确定货物给谁时,就在提单上写明凭指示交付的字样,也就是承运人凭托运人的指示交付或者提单持有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二、收货地点。这对承运人的正确运输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承运人不知道收货人的收货地点,就无法在某个确定的地点交付货物,也就无法完成运输任务; 三、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内容。 除了上面列举的各种情况外,托运人还应当向承运人准确提供货物运输必要的其他情况,如货物的表面情况、包装情况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