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什么为担保品的债券为担保债券 |
释义 | 以一定保证人为担保品的债券为担保债券。担保债券是由另一实体担保债务责任的债券。担保债券的安全性取决于担保者履行担保条款的财务能力,以及发行人的财务能力。担保条款可能要求担保者保证利息的支付或本金的支付。如果发生发行人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其债务的情况,即使是优先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保证债券持有者避免财务损失。担保债券按担保品不同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权。 保证人应是符合《担保法》的企业法人,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能抵于被保证人拟发行债券的本息; 2、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有良好的业绩前景; 3、不涉及改组、解散等事宜或重大诉讼案件;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__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六条__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__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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