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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释义
    对于异地就医的报销,在新的规定没有出台之前,过去的异地就医报销办法还是需要继续执行的。比如异地就医备案制度,这是要长期坚持的。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在异地就医住院,住院费用属于政策范围内报销的医疗费用,都是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个人只需要支付自费部分的住院费用,不需要个人垫支医疗费用后再回到参保地报销。
    1、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含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申请。
    2、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发放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并暂停本地医疗保险卡刷卡即时结算功能。
    3、凭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就医手续,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实行刷卡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4、经参保地审批患一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因一类慢性病异地住院须由定点医院医保部门确认后按特殊住院办理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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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