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