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惠州 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 条件有哪些呢?根据惠州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办理指南,借款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 贷款 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二)具有本市城镇 常住户口 ; (三)借款申请人 户籍 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 公司 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 担保人承担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 保证,需符合以下的条件: 1、具有惠州市户籍; 2、在惠州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达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所规定的时限; 3、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距离法定 退休年龄 完全覆盖所保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5、自愿放弃在保证有效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权利; 6、同意为被保证人提供连带还款保证义务,即在被保证人出现逾期未还连续超过二期时,由保证人为其还款,并同意住房公积金中心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至贷款转为正常为止。 (四)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 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逾期连续超过3次,累计超过6次不可以申请 公积金 贷款);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七)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单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自住房,首付四成; (九)以家庭为单位购买 首套房 、改善型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十)同意按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 质押 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十一)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