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聘 |
释义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对比较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任意解聘劳动者。只有当用人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因无故解聘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补偿。 一、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内不可以终止合同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可无条件解除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正式期一样的,不得随意解除。因此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职没有提前说,公司有权扣工资吗 辞职没有提前说,没有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无权扣工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劳动者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