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期间婚前财产不能分割。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如工资、奖金等;生产经营收入和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捐赠所得的财产;资本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婚前,一方以货币和权益的形式存在,婚后则表现出另一种财产形式,如出售房屋所得和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等。应当指出,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是双方婚姻登记的日期。结婚登记前,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分别属于一方。婚姻登记后,一方单独取得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