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的婚姻行为有下列: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禁止重婚; 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四、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 一、父母是否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婚姻。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任何人无权干涉。 《民法典》专门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是自愿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条件。 二、父母有权干预孩子的婚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采取暴力的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就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包办婚姻要怎么离婚 对于包办婚姻,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结婚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不需要进行离婚。我国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父母包办婚姻的,子女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民政部门对父母批评教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