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书证包括:可以分为公文书和私文书。公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其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件。私人文件是指公民个人制作的文件。根据书证的制作方法和来源,书证分为原件、副本和副本。原是指文件制作人制作的原始文件;根据原始全文复制印刷的有效文件称为副本;复制是指复制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