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进行遗产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即有第一顺位的继承在的情况下,在第一顺位有人存在情况下,不存在第二顺位继承,只有第一顺位人全都不在了,才可以有第二顺位进行继承。法定继承较为常见,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