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泥手印能鉴定时间吗 |
释义 | 可以。打印时间的鉴定分得很细,对各色圆珠笔、蓝黑墨水、签字笔、碳素墨水、普通雕刻印章、原子印章、复写纸等鉴定方法各不相同,鉴定成功率、准确度各不一样。对每一种色料的时间鉴定,各个地方均有所长,甚至所依据的理论都不一样,更不用说检验方法。对于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检验,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物理方法是指根据印章印文的阶段性表现特征来推断印文的实际盖印时间。比较明显的有:印章的坏损,磕碰,修补,人为记号等。这些特征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开始出现,可以作为我们判断盖印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最可靠的检验方法。比较不不易掌握的还有印章上粘有的疵点、杂物的阶段性变化情况。这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检验法,需要提供足够的比对样本印章印文。比如落款1998年4月的文件上印文,怀疑是2001年7月盖上的,就需要收集1998年4月和2001年7月的该印章盖印的印文样本,数量越多鉴定的成功率、准确率越高。 一、红头文件要盖章吗! 红头文件需要盖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平时,有的单位、有的人不加公章,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什么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盗窃某甲的手提包,意图偷窃钱财,没想到包中装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如此,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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