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但是由于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和股东不能混为一谈,所以公司必须做好完整的财务记录才能完成借款。在公司管理中,股东不能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第三人的利益,股东借款给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市场活动中的交易习惯进行,不得借机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公司可以侵权为由向股东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