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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判工作主要通过什么来进行
释义
    审判工作主要是通过审判员来进行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普通程序可以独任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普通程序的规定,普通程序不可以独任审理。我国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程序,需要合议庭进行合议审理,另一种是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所以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是两种不一样的程序,而不一样的程序的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
    二、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
    审判员和审判长的区别:一、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二、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三、审判人员应确认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独任审判员违法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承担责任。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评议结论错误的,由导致错误结论的人员承担责任。
    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
    院长、庭长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的错误不按照法定程序纠正,导致违法裁判的,院长、庭长、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有关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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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9: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