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区别 |
释义 | 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主要区别 一、投资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国内外经济实体。 二、投资来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来源为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来源则为自有资本与市场融资。 三、收费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营利为目的 的专门机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经授权的投资主体,以营利为目的。 四、车辆通行费的性质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而经营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则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五、收费用途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 国内外经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管理支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则是为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企业对其收益的支配,除有法律、法规、规章限定和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及用于养护管理支出外,其他基本不受两种收费么限制。 六、收费期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 政府还贷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主要区别 侵权投诉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七、项目要求不同。政府还贷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低;经营性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高。 八、享受的税费政策不同。政府还贷公路不缴纳营业税,而经营性公路要依法纳税。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 经营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建设、经营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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