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还会找麻烦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其他税务问题就不会。办理地税清税证明所需材料:《清税申报表》三份,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 税务机关在结算应纳税款、多退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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