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脑损伤先天性不赔是否符合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但保险公司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于某些风险可能会规定不予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条:保险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互利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保险条款应当公示。 3.《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保险条款。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对于先天性疾病,除另有约定外,不予赔付。 结论:重疾险中脑损伤先天性不赔是否符合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原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保险公司可以针对不同风险制定不同规定,但应当公示清楚,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认真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和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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