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Ⅰ级伤残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二)Ⅱ级伤残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2、头面部损伤致: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致;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三)Ⅲ级伤残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2、头面部损伤致;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四)Ⅳ级伤残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2、头面部损伤致;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五)Ⅴ级伤据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六)Ⅵ级伤残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一)、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二)、评定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二、计算的年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等级,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根据不同年龄计算不同的年限。 受害人不满60周岁的,计算20年;受害人已满60周岁但不满75周岁的,计算20年;受害人已满75周岁的,计算5年。 |